云南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
发布: 2010-5-31 11:22 | 作者: gaokaochina | 来源: 南教育考试院 | 查看: 26次
为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(以下简称高校)招生工作,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10〕1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的原则,德智体美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新生。
1.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,可以申请报名:
(1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(2)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;
(3)身体健康;
(4)本人户口和父(或母)亲的常住户口在我省,由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,须具有在我省高中三年户籍和高中三年学籍。
